三委【2017】98号
中共三台县委关于兰丽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直机关工委:
县委同意:
兰丽君同志任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桂林同志任中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三台县委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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