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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324

在三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真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三台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中心大局,紧贴民生需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主动服务安全与发展,高质量护航中心大局

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63人,起诉448人。其中,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38人,起诉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152人,起诉黄赌毒犯罪27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45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依法可不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90人、不起诉61人,同比上升3.57%15.09%。制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办法》,将15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实现处罚闭环,避免一放了之

坚持扫黑除恶力度不减。紧扣深挖根治目标,统筹推进办案、打伞、断财、治理。坚持专班专办、不枉不纵,高效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九大类案件1021人,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率、起诉率均达100%,李某某等8人恶势力团伙受到法律严惩。移送违法违纪及保护伞线索5条,监督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1.03亿元,有效推动伞网清除”“黑财清底,经验做法被四川省检察院工作简报转发。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推动自然资源、社会治安等领域依法治理。扫黑除恶工作获省、市表彰5项。

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完善监检衔接配合制约机制,依法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912人,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实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司法谈话制度,检察长对涉嫌贪污、受贿罪的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下属国企总经理代某进行教育谈话,促其认罪悔罪,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额退缴赃款。对2018年以来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梳理线索17件并及时移送。扎实推进减假暂案件核查,督促县看守所、县公安局全面倒查30年来的28件假释案件、234件减刑案件,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主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对集资参与人员百余人涉案金额达1900余万元的大帝公司非法集资案提起公诉。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从严办理芦溪工业园区设备被盗案等影响农业产业发展的案件,切实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屏障。坚持以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对18名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非法采挖砂石的嫌疑人提起公诉。以最大司法善意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依法监督撤销涉民营企业案件1010人,对2名企业骨干人员作不起诉处理。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教育引导一起公职人员串通投标案当事人真诚认罪悔过,进一步净化招投标风气,让企业安心放心投资创业。

二、全力保障民生和民利,高标准回应群众期待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严打击餐饮企业利用地沟油制成火锅底料使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某餐饮企业经营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首期赔偿款18.6万元已执行到位。依法要求另一餐饮企业经营者承担2000余万元惩罚性赔偿,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切实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三台县餐厨垃圾治理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生产、使用地沟油犯罪高压态势,让全行业时时警钟长鸣。

守护群众指尖上”“脚底下的安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上下游犯罪。办理运营商网点从业人员倒卖公民手机号码用于APP“拉新案件22人,切实保障信息孤岛人群特别是老年群体的个人信息安全。办理偷越或组织他人偷越中缅国境参与电信诈骗案件521人,与县公安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敦促滞留缅北人员回国,切断跨国电信诈骗人员输送链条。办理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为电信诈骗提供通讯联络和转账洗钱账户案件28140人,依法对牵涉全国数百起电信诈骗案件的黄某杰、黄某凯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提起公诉。关注小井盖背后的大民生,督促整改道路交通、雨水篦和窨井盖安全隐患22处,会签《关于协同推进窨井盖安全治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有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情节严重的起诉6人、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不起诉2人。擦亮熊猫未士·绿芽未检团队品牌,建立18个工作站,助推六大保护联动发力。积极推动检察救助与民政救济、教育支持等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为未成年人提供援助25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等制度,全力守护少年的你17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30余场,2余名师生受益紧盯社会治理薄弱环节,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走深走实。督促堵塞未成年人入住宾馆酒店管理漏洞,5家未实名登记酒店被处罚,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采用。以《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为契机,对2名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强制亲职教育,为挽救问题少年注入家庭力量。以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为抓手,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护圈建设,督促将5名无健康证明从业人员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未检工作获省、市表彰7项。

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以改善群众对司法办案的感受度为目标,着力减轻检察环节当事人诉累,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80.85%-件比降至1:1.19。深化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对117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做到7日内回复,以如我在诉的思维换位思考,办结重复信访案件13件,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注重在司法救助过程中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帮助11名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积极协办一起跨省司法救助案,为失独老人送去检察温暖。以检察听证实现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全年举行公开听证40余场,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打造智慧化听证室,在全市率先实现听证互联网直播。经验做法被四川省检察院工作简报转发。

三、坚决守护公平和正义,高水平助推法治建设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完善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和撤案33件,追捕追诉19人,提出抗诉3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328件,适用率同比上升6.5%,提出量刑建议347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95.4%,量刑建议采纳率94.8%,一审息诉服判率超过94.2%,被告人认罪伏法成为常态,有效促进改恶向善,助推社会治理。对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又上诉的案件提出抗诉,获法院支持,二审加重上诉人刑期一年,有效维护司法权威。纠正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中违法情形14件,启动告知、催办、督办程序37人次,有效提升矫正质效和公信力。

民事行政检察稳步向前。办结各类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监督、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案件59件,提出检察建议34件,采纳率91.1%。办理的韩某甲、韩某乙与四川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套路贷虚假诉讼裁判结果监督系列案被四川省检察院确定为典型案例办结支持起诉案件1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4.7万余元。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抓手,提出检察建议12件,促进解决土地违法、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执行问题。督促执法司法机关妥善解决争议,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有效解决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问题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好公益守护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追缴水土保持费80余万元,整改危废物品贮存管理不当汽修点52个,清理建筑垃圾2处,督促县内多家餐饮企业停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12座散葬烈士墓地得到就地保护。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共同加强革命文物和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守护好历史下的红色印记。

四、不断锤炼信仰和本领,高规格锻造检察铁军

狠抓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干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学习实效,部署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将416项务实举措落实落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余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壮大积极健康思想文化,48件稿件被国家、省级媒体采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强化人才培养。坚持抓党建促队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名干警获评绵阳市优秀共产党员。搭建教研学练战一体化平台,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50余次,3名干警获得业务能手称号,16篇检察理论研究和调研文章被各级期刊采用,检察长撰写的《四个举措推进建设六型检察院》被《检察日报》专版刊发。全院共获县级以上集体表彰38项、个人表彰57项,涌现出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和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能手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严明作风纪律。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全院无人受党纪和司法处理,新建和完善相关制度42个,促进长效常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干警主动填报他人过问干预插手检察机关重大事项25人次,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抓实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等流毒影响。坚持放权不放任,制定案件回访工作机制,加强对检察官量刑建议权和不起诉权的监督,对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控辩协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让在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创新推行家属助廉,有效防范干警八小时之外的廉洁风险。

自觉接受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2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专题座谈、案件听证等检务活动7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直接监督评议案件43件。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广泛邀请律师、群众代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参加公开宣告、公开听证200余人次。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79份、重要案件信息44条。优化新媒体工作团队,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06篇,微信微博新媒体影响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以实际行动落实县委、县人大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优化产品输出,绩效考核业务指标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名第一。我们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三台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精准度还需持续提升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方式方法还需优化改进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巩固深化。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以赴,逐步解决。

 

 

 

 

 

 

 

 

2022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22年三台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牢牢抓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质量建设年活动,依法能动履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三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以赴服务中心大局,以优质检察产品助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心怀国之大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提高群众安全感。妥善办好涉疫案件,助推依法防控。不断拓展工作路径措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深度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更实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以更深更实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守护好群众舌尖上指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钱袋子”“菜篮子安全。加强对农民工、妇女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特定群体的司法保护,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强化熊猫未士·绿芽未检团队建设,以有力监督促进六大保护相互融通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及时救助因犯罪侵害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坚持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拓展检察听证的范围和载体,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三是持之以恒提升监督质效,以更强检察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坚持客观公正立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强化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确保法律公正实施。切实加强对民事诉讼裁判的监督,依法严惩虚假诉讼。稳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试点,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抓实公益诉讼4+5法定领域监督,稳妥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凝心聚力锻造过硬队伍,以坚实工作基础激发创新发展动力。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各项要求,抓好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干警职业修养,增强队伍核心竞争力。深化智慧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忠诚尽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三台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

2.“六大保护指《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体系。

3.“-件比指案件与进入司法机关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数量统计成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

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通过各种司法手段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妥善解决。

5.“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6.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7.公益诉讼4+5法定领域: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5”即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领域。

典型案事例

 

1.李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案。2009年至2018年,李某某纠集马某甲、马某乙、彭某某等人,以获利、立威、谋求强势地位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三台县灵兴镇及周边区域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三台县检察院本着不人为拔高、不随意降低的基本原则,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审查起诉过程中,厘清每起违法犯罪事实,做到圈定重点、轻重得当、准确打击。案件提起公诉后,三台县法院依法认定本案系恶势力团伙犯罪,李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总和刑期十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秩序。

2.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011月至20211月,刘某为保护鱼苗,将捕鸟网铺设在三台县某村一养殖场鱼塘的水面上方,捕获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鸟类三只(均死亡)。刘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但因其主观恶性小,猎捕鸟类数量少,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三台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绵阳市检察院。绵阳市检察院对刘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刘某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失补偿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元。三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深入推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宽缓处理轻刑犯罪,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台县检察院先后办理史某某等4人、杨某某等6人、谌某某等4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系本县首例利用餐厨垃圾熬制地沟油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三台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民事+刑事合力形成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三台县检察院办案同时主动作为,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牵头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会签出台《三台县餐厨垃圾治理协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的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细化工作任务,突出六个常态化,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促进规范执法。同时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多次对县域内重点超市、餐饮服务商家进行查访,印发食品安全手册,张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安全承诺书,检查+宣传助推形成行业自律,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检察长对代某受贿、贪污案自行补充侦查并适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司法谈话制度。代某利用担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下属某国有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成品油买卖、货款支付等方面为魏某等3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7.5万元;以虚报、多报差旅费等方式伙同他人非法套取国家资金,贪污101.2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采用自行补充侦查的方式,询问证人十余名,调取书证百余页,补充完善证据,为精准指控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充分运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司法谈话制度,采取提前介入、人文关怀、靶向释法说理等方式,促使代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200余万元。三台县检察院组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县域内国有企业等单位50余人观摩庭审,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效果、社会效果。

5.汽修行业危废处置公益诉讼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堵汽修行业存在的危险废物污染隐患和监管漏洞,三台县检察院主动与主管部门就汽修行业危废处置可能存在的问题、环境风险隐患等进行深入沟通,共同确定采取全区域覆盖+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县域内33个乡镇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未制定危废物管理计划、未建立台账的汽修点52个,未建立专用贮存设施或专用贮存区域或在危废物品附近堆放其他杂物的汽修点48个,未配备相关消防设施的汽修点50个,危废处置存在问题的汽修点55,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为提升办案公信力,三台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32人参加对案件处理的公开听证。

6.绵阳市首例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又上诉,检察机关抗诉获法院支持改判案件。薛某利用封建迷信强奸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一审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薛某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以一审判决定性错误为由提出上诉。三台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薛某违背认罪认罚承诺,不应再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且薛某不真诚悔罪,应从严处罚,以达到惩罚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遂依法对该案提抗诉并获得市检察院支持。二审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对薛某从重处罚的抗诉意见,维持原判认定的事实和罪名,以薛某违背认罪认罚承诺、量刑情节发生变化为由,依法改判薛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比原判刑期加重一年。本案系全市首例因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无正当理由上诉,检察机关抗诉并获得法院改判的案件,该起抗诉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震慑了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又恶意上诉、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对引导被告人形成尊重认罪认罚承诺和司法裁决的自觉,维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公信力和严肃性,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性运行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