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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检察院五措并举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
时间:2018-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台县检察院五措并举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三台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公益”这一核心,精心部署,稳步推进,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打造出了具有三台特色的公益诉讼新名片。截止目前,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件,立案15件,调查终结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行政机关全面整改并书面回复9件,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三台县检察院作出多方努力。

一、主动汇报,努力赢得党委政府支持。

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开后,我院立即向县“四大班子”做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县主要领导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消除抵触情绪,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营造双赢共赢多赢的良好局面。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我院结合三台实际情况,立即牵头制定公益诉讼工作意见,提交深改委审议,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我院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构建机制,强化协作。

为突破公益诉讼工作的困局,三台县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要找准切入点,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维护公益,服务三台经济发展。对内,我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内部协作的实施意见》,打造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平台,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通报机制,理顺了内部办案规范;对外,我院多次到县国土局、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等行政机关宣讲公益诉讼知识,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活动,形成与行政机关共同治理、合力推进,共同维护公共利益的工作局面。20185月,与县食药工质局会签《关于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协作办法》,提前介入监督执法,在保护食品药品领域公共利益的同时,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取得良好效果。

三、主动作为,突出重点领域。

线索发现方面,摒弃“等、靠、要”的陈旧办案理念,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关注新闻媒体的报道、走访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而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办案突出重点领域,一是围绕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这一群众关心的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针对我县生猪非定点屠宰、餐具消毒服务不规范清洗餐具的情况,我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分别督促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加强监管,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我院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确保监督发挥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针对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国有财产的收缴不到位的情况,我院督促建设局、国土局依法履职,建设局、国土局集中清理该领域国有财产的收缴情况,共挽回国有财产1300余万元。

四、加大宣传,凝聚公众力量。

三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借助“微检三台”自媒体、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治宣传、法治巡讲等多种方式宣传公益诉讼工作,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职能职责,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为检察机关有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配备民行干警,强化办案能力。

办案是公益诉讼工作的中心,离开办案,公益诉讼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具有“一竿子插到底”的特点,囊括了线索的获取、调查取证、出庭诉讼、诉讼监督的全过程,且公益诉讼工作全由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我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现配备民行干警5人,充实办案队伍,强化办案能力,做到专人、专心、专业,从而确保办案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主动出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三台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