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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检察院与县环保局会签《检察监督与环境保护执法衔接办法》全面强化生态检察工作实效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环保主管部门在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共同为县域生态资源环境保驾护航,三台县检察院与县环保局会签《检察监督与环境保护执法衔接办法》, 探索环保检察工作办法,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和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在联席会议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和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完善环保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办法》还充分延伸检察职能,明确了涉嫌破坏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环境执法案件法律监督等具体的操作程序。

《三台县检察院检察监督与环境保护执法衔接办法》的出台,不仅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环境司法保护理念,更率先建立起检察、环保协作机制,为生态司法开辟出了“绿色通道”。